1、制订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报院长审核后执行;
2、全面贯彻、落实并检查本院教学计划的实施,对教学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各项教学检查工作,督促执行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审批调课、停课、补课申请;
5、审查教材选用工作;
6、组织实施各类考试工作;
7、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项技能竞赛活动;
8、做好教研室协调管理工作,督促各教研室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活动;
9、组织学生的各类实习实训工作;
10、组织各项教学材料的建档工作;
11、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12、组织各教研室讨论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13、组织各教研室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14、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教学团队建设;
15、组织各教研室申报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16、组织各教研室参加学院下达的其它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7、协助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业务培训计划,审定专业教师任课资格;
18、加强教师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19、培养教师双师素质,鼓励教师参加企业顶岗,推进“双师”、“双证”工作的实施,教师“双师”率达80%以上;
20、合理选聘兼职教师,并建立兼职教师档案;
21、制订科研工作计划,督促各部门开展各项科研工作,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
22、制订社会服务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3、建立完善的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24、加强工作室实训教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
25、加强校内实训室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实训室利用率在90%以上,努力建设新的校内实训场所;
26、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27、加强行业、企业职业资格认证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8、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29、完成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