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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6   来源:   点击量:

各县(市、区)妇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市工会女工委、湖北科技学院妇委会、咸宁职院妇委会: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妇联的统一部署,咸宁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活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面向基层妇女群众及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便于群众参与、具有社会影响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发现、选树身边的“最美家庭”,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实践中自觉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建功“中国梦”与实现妇女发展梦、家庭幸福梦有机结合,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积极传承贤妻、慈母、孝女、善邻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践行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道德规范,推动在全社会形成互爱、诚信、宽容、勤俭的家庭文明新风。

二、活动主题:和谐社会 美丽家庭

三、活动时间:2014年2月— 5月

四、主办单位:咸宁市妇联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文明办

五、活动内容

“最美家庭”分为“夫妻关爱家庭”、“孝老爱亲家庭”、“教子有方家庭”、“勤俭持家家庭”、“邻里友善家庭”五个类别,共计推出40户“最美家庭”。推出的40户“最美家庭”同时授予咸宁市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荣誉称号。

六、“最美家庭”标准 在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评选五好文明家庭基本标准基础上,“最美家庭”应突出以下要求。

“夫妻关爱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孝老爱亲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教子有方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勤俭持家家庭”:厉行勤俭节约,践行低碳生活,坚持移风易俗,活跃家庭文化。

“邻里友善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活动,将活动的意义、条件、方式等相关情况,通过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在家庭中争做“慈母、贤妻、孝女、善邻”,选树、宣传一批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优秀典型。

1、下发《关于开展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2月底在咸宁新闻网、咸宁妇女网、咸宁广电网发布消息,制定实施方案,提高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

2、与咸宁电视台合作,通过字幕宣传、标语宣传、公益短片宣传等电视媒体开展寻找活动;与咸宁新闻网、咸宁广电网合作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寻找活动;与香城都市报合作,在《香城都市报》头版刊发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消息,不间断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宣传活动内容和报名方式。

(二)启动实施阶段。

在咸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等媒体开设专题和专栏,记录咸宁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弘扬家庭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1、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消息刊发后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日期截止到4月10日,期间香城都市报开设专栏,对报名参加的家庭事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大篇幅报道。

报名条件:

常驻咸宁市的城乡家庭、外来务工家庭、对咸宁有特殊贡献的外地家庭。

报名内容:

①最美家庭:不设具体标准,凡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恩爱、孝亲敬老、教子有方、热心公益、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等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的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报名参加。不强求统一、面面俱到、追求完美,使活动中涌现出的“最美家庭”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

②晒家庭幸福生活的照片或视频。

③讲家庭和谐故事的征文(字数在2000字以内)。

④治家有方的家风家训。

参与方式:

组织推荐:由市直各单位、社区或各地妇联推荐,上交推荐表至市妇联。

自愿报名:香城都市报公布热线电话,由居民自行提供信息和资料;在咸宁妇女网、咸宁新闻网下载《咸宁市最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至组委会邮箱xnflxcb@163.com。联系电话:0715-8126893。

参与照片、家风家训征集及征文活动,将作品发送至组委会邮箱:xnflxcb@163.com

2、在咸宁电视台《咸宁新闻》中开设专栏——“咸宁最美家庭”系列报道,集中播出各地典型家庭新闻事例,大力弘扬各种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组织电视台有选择性地对全市各地优秀家庭典型进行摄制;发动各县市区电视台,对各级妇联确定的其它典型家庭进行新闻采制,数量不限。

3、在咸宁新闻网、咸宁妇女网设立活动专题网页,制作视频节目,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以“三八”国际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为节点,市妇联将各地陆续推出的“最美家庭”择优推荐给咸宁电视台及报刊相关栏目,进行电视专题采访与报道。

4、各级妇联要依托村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咸宁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黑板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各县市区妇联要在层层推荐、综合考评的基础上,通过优中选优,提出拟报送的“最美家庭”5-8户、市直不少于10户,并在其所在社区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确认无异议后,于4月10日前推荐上报市妇联宣传部。同时报送推荐表及电子版,附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家庭生活照片1-2张。

(三)评比表彰阶段

1、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最美家庭推荐情况,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并在《咸宁日报》上进行公示,最后通过公众投票和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出“咸宁最美家庭”40户。对上报照片、征文、家风家训进行评比,优秀作品将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上刊登。于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期间一并表彰。

2、从评出的40户咸宁“最美家庭”中择优推荐5户,上报全国“最美家庭”候选户。

3、国际家庭日期间举办一台颁奖典礼晚会。

八、具体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意义。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活动重在寻找、评选的过程。通过群众自荐、相互推荐、彼此借鉴、共同分享,广泛组织开展议家风家训家规、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等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采用群众自荐、互推、互评,组织群众踊跃参与网络投票等方式,深入发现、深度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引导广大群众知晓家庭美德内涵、接受良好家风教育。各地要充分挖掘活动过程中展现出的家庭故事、家风、家训、家传和弘扬家庭美德的诗歌、散文等并及时上报至市妇联集结成册。

咸宁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