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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和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03-26   来源:   点击量: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目前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我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加强我系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1、校外顶岗实习是我系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我系学生从每五学期课程结束后至第六学期必须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

2、严格遵守教务处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和《顶岗实习教学计划》。

3、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由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办提前联系校外实习单位)。学生顶岗实习离校前,要到系校企合作办办公室办理离校实习手续。

4、学生要在学院统一指定的单位实习,不得擅自调换或离开实习单位,若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必须报学生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5、信息工程学院与实习单位、学生本人要签定顶岗实习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信息工程学院与实习单位、学生、学生家长要经常进行交流沟通。

6、信息工程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带队老师或巡回检查,协同实习单位安排好学生的实习车间、实习工位、实习教学内容、作息时间等。学生请假按实习单位职工请假制度执行。

7、学生校外顶岗实习期间,信息工程学院对相对集中实习的单位安排老任到企业进行管理,和实习单位一起经常对学生进行德育、安全教育、法制和厂规厂纪教育。带队教师和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实习工作环境和住宿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

8、实习学生要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爱护设备和工卡量具,不得擅自离岗和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带队教师要经常与车间领导商讨生产与教学结合的措施。

9、对违反校外实习规定的学生,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及时通报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和学生科。学院根据有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10、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写出个人顶岗实习报告。由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学生的技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表现做出实习鉴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实习鉴定做为学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存入档案,并做为就业安排的重要依据。

11、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要安排有关人员经常到实习单位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收集用工需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12、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被企业录用后,由顶岗实习管理办公室批准,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用的学生由校企合作办负责把名单提供给招生就业办公室,等待推荐就业。

本制度解释权授信息工程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